学院官网复试形式及内容说明:
复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1. 考生个人简历(附件二 )。考生个人自述应包括: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
3. 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6. 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复试时要求考生对上述材料做2分钟左右的陈述,复试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个人陈述评定综合素质能力的成绩。
以上材料(1—7)请于5月5日17点前,按顺序整理成一份文档(pdf),发至ciompyjs@ciomp.ac.cn。
(二) 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1.通过视频抽签的形式,在相关的科目内抽取两道题目,进行解答。
2.复试专家通过问答方式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潜在科研能力等。
(三)英语测试(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
以考生自述、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考生自述时需用英文做2分钟的自我介绍。
(四)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体检,并在6月20日前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营口路88号教学楼419办公室,研招办收,130033,0431-86176927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复试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