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和国科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未来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复试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复试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指导,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准备以下PDF格式电子版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4.由档案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并盖章的《考生政审表》(附件3);
5.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扫描版,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版;
6.应届生提供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往届生提供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审查材料需按以上编号分别命名(例如:1.自述表、2.身份证),并按序号顺序整理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lukun@ucas.ac.cn。邮件主题及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2023复试审查+报考专业+姓名”(例如:2023复试审查+数学+张三)。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考核、专业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复试以面试为主要考核方式。
1.英语考核: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专业英语的理解能力。
2.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以及基本实验内容;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等。
3.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综合考虑以上“英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三个方面的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加权之和。
六、复试安排及复试人员名单
具体复试日期及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第一批复试人员名单请见附件5。
七、拟录取
1.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60 %和40 %的权重,加权计算出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进行核算。按照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2.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体检结果不符合学科要求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报告及《体检表》(附件4)寄至或送交学院,体检报告上须有本人相片以及体检部门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