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纲尚未更新,具体请参考2019年考试大纲!
科目名称 |
民法学和经济法学 |
编号 |
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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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范围及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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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的考试范围包含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部分。各个部分的考试要点如下: 民法总论:法人、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民事责任。 物权法:物权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法总论:债的发生。 合同法: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保全、转移财产的合同。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经济法学的考试范围包含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三个部分。各个部分的考试要点如下: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本体论、经济法价值论、经济法运行论。 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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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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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部分的试卷结构为简单题和案例分析题。经济法学部分的试卷结构为简答题和论述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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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版次 |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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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
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 啸著 |
法律出版社 |
第四版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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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张守文主编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第六版 |
2014 |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习大纲
科目名称 |
民法学和经济法学 |
编号 |
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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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范围及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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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的考试范围包含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部分。各个部分的考试要点如下: 民法总论:法人、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民事责任。 物权法:物权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法总论:债的发生。 合同法: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保全、转移财产的合同。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经济法学的考试范围包含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三个部分。各个部分的考试要点如下: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本体论、经济法价值论、经济法运行论。 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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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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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部分的试卷结构为简单题和案例分析题。经济法学部分的试卷结构为简答题和论述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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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版次 |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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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
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 啸著 |
法律出版社 |
第四版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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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张守文主编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第六版 |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