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15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至此,全国逾20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车。
取消“O”牌,各地变更方式不一样
由于群众对“O”牌现象意见纷纷,从10余年前开始,一些省份逐步取消这个号段车牌。2000年6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和省交警总队先后下发文件,全省停止了“O”牌的使用,但黑龙江省驻外机构可继续使用“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沪O”车牌。截至目前,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龙江、上海、宁夏、北京、重庆、浙江、湖南、陕西、河南、青海、天津、四川、江苏、安徽、吉林、湖北、贵州、河北、辽宁、江西、海南、西藏、甘肃等20多个省区市。
取消“O”牌,各地在实施上有所差异。
有的将“O”牌换为普通号牌,不再单独设立专用号段。如,2013年11月,河北“冀O”牌换发为普通民用号牌,同社会车辆一样,通过自编自选或随机选号确定号牌号码。吉林、江西视具体情形,将“O”牌换成制式警用号牌或普通民用号牌。安徽要求2013年7月1日后,全省不再出现“皖O”号牌公务车辆。涉及的公务车将悬挂民用号牌;对政法部门的公务用车使用制式警车,喷涂统一外观、使用警车牌照。
有的将“O”牌换为其他专段号牌。例如,湖北武汉市公安局将全市公安机关使用“鄂O”公安专段号牌的公务用车换发为“鄂A”普通号牌,并明确了专用的号段。其中,武汉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号段为“鄂A7×××W”“鄂A8×××W”“鄂A9×××W”。
有的将“O”牌“降”为普通民用号牌。甘肃省从2013年10月1日起,将“甘O”公安专段号牌变更为普通民用号牌。对公安机关使用“甘O”号牌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喷涂为制式警车,换发警车号牌。在青海,办理“青O”号牌的手续、流程等与普通牌照一样。
根治“O”牌,以实际行动转变作风
据了解,“O”牌车最早只限公安车辆专用。由于“O”牌车在实际行驶中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力”,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争相超范围使用,也屡受公众诟病。
“取消公安专段号牌目的就是要根治特权思想,以实际行动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取信于民。”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说,“贵O”公安民用专段号牌启用以来,在方便公安机关执勤执法、打击犯罪、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受特权思想的影响,少数“贵O”公安民用专段号牌车辆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出现了乱停乱放、擅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现象,群众意见很大。
贵阳市一名一线交警坦言,在执勤过程中遇到路边的违章停车车辆中混有“O”牌,“贴还是不贴”罚单曾是执法过程中的“老大难”。为了严格管理,贵阳市交管局从2011年开始要求一律统一贴罚单,事后再根据有关单位出具的公函或者有效证明,协调处理处罚。
贵阳一位派出所刑侦民警告诉记者,“O”牌超速、违章停车、闯红灯、公车私用等现象,这一两年已经很难见到了,一方面是公务员队伍管理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民众的监督意识也日益增长。
在河北石家庄,不少市民也表示,取消“O”牌以前不少“特权车”在马路上随意超速甚至逆行,现在这种情况看不见了。
“O”牌清零,更需特权思想清零
不过,也有群众担忧:取消了“O”牌以后,会不会出现新的特权号牌、新的“霸王车”?
“我们平时见到‘O’牌车,就知道是公车。换成了普通民用车牌,公车就可以去任何场所了。将车牌换个马甲,老百姓不知道哪种是政府车哪种是普通百姓的车,更加不好监督。”一位受访的北京市民说。
对于群众的疑问,孙立成表示,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好现有公务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一旦发现公车私用、公车乱停乱放等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另一方面,接受外部监督。充分依托已经开通的12389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专用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如果确有需要,公安厅将考虑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公安机关的一般公务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信息,广泛接受监督。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的彻底转变需要时间。他建议将取消“O”牌车纳入公车管理体系中,只保留执法车和公务公车,同时,将保留的公务用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识,便于社会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马皑教授认为,公众对“O”牌以至取消“O”牌的意见与担忧,是因为少数使用者假公济私,视其为显示权力的通行证。因此,没有“O”牌并不等于没有“特权”,更重要的是根除特权思想,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信任。
(实习编辑:何己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