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
第一,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第二,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第三,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第五,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第六,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第七,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和平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第八,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