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国民党政权的覆灭
(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
1948年秋,人民解放战争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决定性的阶段。这时,人民解放军已由战争开始时的127万人发展到280万人,解放区面积达到235.5万平方公里、拥有1.68亿人口,并且基本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广大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解放军的后方进一步巩固。与此相反,国民党军队则由430万人下降为365万人,其中可用于第一线的兵力仅174万人。人民解放军同国民党军队进行战略决战的时机已经成熟。
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的领导和指挥下,在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援下,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发动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三大战役前后历时4个月零19天,共歼灭国民党军队的有生力量154万余人,加上1948年7月至1949年1月期间在济南战役和其他战役中的损失,国民党军队共丧失兵力230余万人。国民党赖以维持其反动统治的主要军事力量基本上被摧毁。
三大战役,无论是战争的规模还是取得的成果,在中国战争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战争史上也是罕见的。这是人民战争的胜利,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胜利。
(二)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
1949年元旦,蒋介石发表“求和”声明,企图借“和平谈判”之机争取喘息时间,布置长江防线,以便卷土重来。1月14日,毛泽东以中共中央主席的名义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严正指出: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充足的力量和充分的理由,确有把握,在不要很久的时间内,全部地消灭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余军事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在惩办战争罪犯、废除伪宪法和伪法统、改编一切反动军队等八项条件的基础上,同南京国民党政府及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进行和平谈判。谈判从4月1日开始。由于国民党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宣告延续了22年之久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
二、人民政协与《共同纲领》
(一)筹建新中国
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论述了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国体,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性。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是不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新中国的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他说,我们“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这套东西“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我们应当“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报告。主要内容有:提出了迅速夺取全国胜利的方针,在国民党军队主力已经被消灭的情况下,解决剩下的100多万国民党军队的方式是天津式、北平式、绥远式3种;说明了在全国胜利的局面下,采取乡村包围城市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已经完结,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转移到城市;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告诫全党,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据此,他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80%——90%,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这两个阶级的力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他指出,我们还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的地位。
(二)人民政协会议的召开与《共同纲领》的制定
完成创建新中国的任务,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承担的。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被认为是新中国奠基的3个历史性文件。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规定在经济工作中,“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规定新中国外交工作的原则,是“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维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共同纲领》在当时是全国人民的大宪章,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会议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随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闭幕,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备工作胜利完成。
(实习编辑:王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