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政治冲刺阶段系统复习:思修法基重难点汇总
作者:科大科院考研网 发表时间:2014-10-31 来源:科大科院考研网
临近秋季,同学们对政治的复习也到了加大力度的关键时期,把握好这个黄金时期,后续的复习也就变得得心应手了。老师为大家特意总结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科的重难点(分析题出题点)——四对关系,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复习能有所帮助。
1.第一章 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2.第三章 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3.第三章 竞争与合作
4.第五章 道德与法律
要点提炼:
总述——准确定位,宏观架构
1.理想与现实
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曲折的过程。
2.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两方面的内容,两者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3.竞争与合作
竞争与合作在社会关系中对于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两者相互伴随、相互统一。
4.道德与法律
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是道德和法律。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活质量与安全有重要意义。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需要道德和法律两种基本手段来调整。
分述——规范表述,具体定义
1.理想与现实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一方面,现实中包含着理想的因索,孕育着理想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另一方面,理想中也包含着现实,既包含着现实中必然发展的因素,又包含着由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理想就可以转化成为未来的现实。脱离现实而谈理想,理想就会成为空想。
2.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
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3.竞争与合作
竞争是指不同个体为同一目标展开争夺,促使某种只有利于自己的结果产生的行为或意向。
合作就是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方式。
一般说来,竞争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它有助于激发竞争主体的进取心,有助于竞争主体客观地评价自我、扬长避短、展现才华、不断提高,从而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竞争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真正伟大的力量在于团结协作,团结有力量,团结能制胜。社会越发展,人们合作的范围越广大,合作的形式也越多样。
4.道德与法律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道德通过内在的自我约束力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而法律则主要借助国家的外在强制力。
归纳——归纳总结,整合考点
1.理想与现实
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而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2.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密不可分,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
3.竞争与合作
从形式上看,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的,而从本质上看,两者又是相互伴随、相互统一的。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获得的胜利,通常总是某一群体内部或多个群体之间通力合作的结果;合作也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就缺乏活力。竞争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合作又增强竞争的实力,正是这种竞争中的合作和合作中的竞争,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要鼓励竞争、提倡竞争、保护竞争,同时又要提倡合作,提倡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道德与法律
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的方式各不相同,但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合上述考点,同学们可以看出,思修法基近些年来的分析题,立足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求考试在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加以总结并给出观点。希望今后大家多注意总结类似上述的模板“万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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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郝梦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