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关于认识论主要考查实践与认识活动,要想熟悉的了解实践与认识必须首先清晰实践与认识的三要素。为了帮助考生详细了解实践与认识的三要素,老师将对这部分的内容做全面的整理与讲解。
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是由主体、客体和中介三大要素构成的,三要素的具体含义与特征体现如下:
一、主体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具有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意识性、社会性和实践性。
二、客体
客体是指进入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即人的实践和认识对象。它主要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客体。精神客体是指成为人们认识对象的主观精神和客观化精神。主观精神是指人们的感觉、想象、思维等心理活动;客观化精神就是以语言、文字、图像等形式表达出来的精神产品,如科学理论、文艺作品等。
客体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是同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想联系的,并不是所有客观存在都是认识和实践的客体,只有那些进入人的时间和认识活动领域,成为主体实践和认识对象的客观存在才是认识和实践的客体。所以客体是客观存在,但客观存在并不都是客体。
三、中介
中介是认识工具、手段为要素,以及运用和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它是人的认识能力、认识水平发展程度的标志,它决定着不同时代人们认识活动的基本方式主要由物质性认识工具(物质手段和条件)、观念性工具(概念、范畴和思维方式)和作为感性符号系统地语言工具(描述客体的语言系统)所组成。
四、主体与客体相互关系
(1)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客体对主体有限定和制约作用,按照客体的本性和规律去改造,就能成功,反之,就失败;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和完善,既使客观世界得到改造,又使主观世界得到改造。
(2)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一方面,实践主体在人类意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实践客体,使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实现主体的对象化或主体客观化。另一方面,在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客体也会反过来制约、影响主体。使客观规律内化为人的主观意识、实现客体主体化。
五、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环节
(1)确定实践的目标、计划或方案。
(2)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借助一定中介手段实际的作用于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方案。通过这一过程主体就能使客体按照主体的需要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
(3)对实践活动进行反馈和调节。通过对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检验、评价、反馈、调节,完善实践的目的,手段和方案,从而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相关知识点是考研政治的必考内容,考生要想熟练的掌握这部分的知识点首先需要了解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三要素,从源头了解实践和认识。老师希望通过以上实践与认识三要素详细知识点的整理,能够帮助考生熟练记忆这部分内容,从而在考场上沉着应对,取得高分。(来源:文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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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