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程序:
1、初审
招生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及时通知其参加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
1) 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生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 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请留意具体通知。(拟在9月24日进行)
3) 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时进行。
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拟录取和网上确认
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被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确定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教办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确认等各项网上操作。
逾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其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