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的组织
1、复试由我所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所招办与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
2、我所按学科专业结合各招生方向的特点成立复试小组。
3、复试小组组长由各教研室招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可包括拟招生导师。
4、特设立复试工作组和技术保障组协助复试小组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复试通知及复试形式
复试通知:地理所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并由复试小组联系考生。
复试时间: 3月23-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CAS桌面云视频会议系统)
网络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面试设备:1台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或带有外设摄像头的台式机、麦克风和耳机,且确保音频和视频输出流畅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提前自我测试网络流畅度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确保复试过程中无他人进出
4、具体的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照地理资源所招生网站网上公告http://www.igsnrr.cas.cn/yjsybsh/
复试前需准备的材料
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准备好如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 《学生证》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3、“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1)
4、个人简历
5、三分钟PPT(介绍考生的毕业院校、专业、学习成绩、得到的奖励、参加的主要社团活动和科研实践、主要的活动和实践成果等)。
复试主要内容
1、业务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在业务能力测试时由各复试小组测试。
3、体检:复试后拟录取的学生需到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外科、眼科、胸片、B超、心电图,以及肝功能、肾功能等的生化指标化验。体检结果提交另行通知。
4、政审:拟录取的学生请开具政审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请于4月10日前寄到招办,政审表见附件2
录取
拟录取名单按复试与初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复试和初试成绩各占50%。拟录取名单将在本所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n 资格审核不通过
n 复试成绩不合格
n 体检不合格
n 政审不合格
n 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复试信息实行公布制度。复试规程及相关文件,复试名单及时在本所网页上公布。复试结果逐一及时通知到每位复试考生。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后 3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招办提出书面申诉,由所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监督及投诉电话:010-64889098
Email: yangpg@igsnr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