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复试规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心各类招生计划及考生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复试规程并组织实施。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应由至少5名及以上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三、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和复试分数线
1. 复试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2日
2.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邮件通知)
3. 复试分数线:
学术型硕士 |
公共课≥50 |
专业课≥85 |
总分≥315 |
专业型硕士 |
公共课≥38 |
专业课≥57 |
总分≥273 |
四、复试原则和复试方法:
1.拟录取的考生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采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1:2之间。
3.复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6:4的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及综合能力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和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他潜在能力等。
3.读研动机、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4.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二)英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1.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请自行就近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和体检表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内容为入学或入职体检项目,含:血常规、腹部B超、胸透、肝功能、尿常规、心电图。
七、录取
1.面试小组应综合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等全面考察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