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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为保证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先进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详情请留意后续通知,复试名单见后续报考所部官网栏通知。
	二、复试形式及要求
	2023年我院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安排行程,做好复试准备。
	三、复试地点及安排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学苑大道1068号)
	复试时间:预计2023年3月20-24日期间安排复试。
	具体时间及安排请以报考所部后续通知为准,非全日制请留意后续官网通知。 
	  四、资格审查 
	  1、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并按报考所部要求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将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将另行单独通知。材料包括: 
	(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1)
	(2)《准考证》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扫描,放到一页)
	(4)往届生需出具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生需出具《学生证》的扫描件,并在入学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6)本科成绩单的扫描件。成绩单原则上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7)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非必需,自愿提供)
	    (9)非全日制考生应提供《知情同意书》签字扫描件(附件2)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2、通过复试的同学需在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本通过顺丰邮寄至我院,邮寄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硕士研究生+姓名”:
	(1)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或学生处出具,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附件3)
	(2)体检报告原件。体检要求见后文。
	(3)非全日制考生三方定向协议书(附件4)  
	  五、复试流程及内容 
	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1、复试流程:
	以邮件通知为准,各位考生请注意复试时间,保持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阅复试通知邮件。
	  2、复试内容 
	  (1)英语测试(100分) 
	  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英语听力和口试测试办法》执行。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以文献阅读及翻译、英文自我介绍等方式,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听说读写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 
	  (2)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主要以问答形式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的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体检
	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三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体检项目必须包括:一般常规检查、胸透、心电图、转氨酶检测。
	七、录取
	1、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排序,在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依次排序。
	2、各部门将复试结果报送教育处,经审查后,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通过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政审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八、调剂
	凡未参加我院复试,但成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或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留意后续我院通知。
	报考我院全日制电子信息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一志愿复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本人同意,可以按我院非全日制电子信息录取。
报考我院全日制电子信息通过国家线但未进入复试的考生,在非全日制电子信息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调剂。
	九、公示及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深圳先进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755-8639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