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符合第一批复试分数线要求的我所一志愿考生(入选复试的考生我所会以邮件和短信进行通知)。
2、复试时间
2023年3月22日(周三):线下报到;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遍观楼2楼
2023年3月23日(周四):线下复试;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遍观楼7楼
3、复试内容
A、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6分钟),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项目经历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B、外语测试。评委针对报告内容进行英语提问,考生以英语进行回答。
4、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注: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00分满分。复试分项成绩的划分:复试成绩=A×85% + B×15%。
5、身体健康检查
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请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公示后两周内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注: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专业与录取名额
备注:*剩余名额以国科大当年度实际下达数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政审(注: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复试报到须知
1. 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查验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原件。
2. 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材料,无需装订):
①《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A4纸正反面打印,具体见附件1,请勿更改版面格式);
②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和注册页,印在同一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 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⑤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⑥ 其他能证明个人科研成绩或潜能的材料。
⑦ 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印在同一面);
⑧《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此项材料只针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⑨ 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请写上姓名);
3.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住宿、往返路费及用餐费用自理。
六、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的,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所确定并通知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复试按照现有招生名额进行差额复试。
2、复试考生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报考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材料不全、信息虚假或与原单位纠纷等原因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复试考生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以及考试科目情况,务必于2023年3月19日12:00前以署名邮件方式正式告知是否参加复试。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与化工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参加材化组复试;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参加机械控制组复试。
4、所有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尽早联系调剂单位,我们将按照接收单位的调剂接收函和考生系统自愿调剂申请协助调剂,正式调剂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
5、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向考生通报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复试期间的考场布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请网络中心、物业部门予以安排。
7、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或者复试时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放弃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