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时间点
报到时间:3月23日14:00-17:00。
复试笔试时间(天体物理方向):3月24日9:00-11:00。
面试时间:3月24日,以报到通知时间为准。
三、报到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10号紫金山天文台3号楼402会议室(南大科学园内)(从南京火车站或南京南站坐地铁1号线在新街口转2号线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地铁站2号口出,乘坐321公交车在南大科学园公交站下,马路对面)。
四、复试所需材料
(一)必交纸制材料
1、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往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2、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考生简历》;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5、《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二)非必交纸制材料
1、教师推荐信;
2、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其它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台复试工作规程。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原则。
2.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察;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 中国科大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天文学院)/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紫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 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 面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
4. 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性,保障复试工作质量。
5. 紫台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
1.复试笔试(总分100分)
天体物理方向考生需参加3月24日上午9:00在3-402举行的数学笔试,笔试范围:高等数学;笔试形式和时间:2小时闭卷考试。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专业知识面试、英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组成。
1)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复试时要求考生做3-5分钟 PPT陈述,复试专家组根据考生的个人陈述及问答评定综合素质能力的成绩。
2)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潜在科研能力等。
3)英语水平测试(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3.复试成绩
1)复试含笔试: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25%+专业知识面试*2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25%+英语水平测试*30%。
2)复试不含笔试:复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4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25%+英语水平测试*30%。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在复试报到时提供原件核查,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1. 填写《2023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一)
2. 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3. 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个人简历(附件二)。考生个人自述应包括: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 专家推荐信两封(非必要,推荐信须推荐专家签字)。
6.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及摘要等。
8. 考生的各类获奖证书。
9.《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附件三,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10.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研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六、体检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七、录取
复试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1:1的比例加权: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2。产生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取名额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4. 对录取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它
1.本复试规程,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如上级部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九、公示与争议处理
1. 复试结果经天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在紫金山天文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pmo.cas.cn/gs/gk/tzgg/,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2.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向天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审核批准后进行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注意事项:考生来紫金山天文台复试的各项费用(路费、住宿费等)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