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二、复试管理机构
复试工作由广州能源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研究生部组织落实,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招生计划
普通招生计划65人(学术型25人,专业学位40人),已招收推荐免试生10人(学术学位8人,专业学位2人)。
四、复试基本要求
按照2023年中国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制定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能源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型 |
学科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学 术 型 |
070900地质学 |
50 |
50 |
80 |
80 |
310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50 |
50 |
80 |
80 |
310 |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50 |
50 |
80 |
80 |
310 |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
50 |
50 |
80 |
80 |
310 |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50 |
50 |
80 |
80 |
310 |
|
专业 学位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50 |
50 |
70 |
70 |
300 |
085800能源动力 |
50 |
50 |
70 |
70 |
300 |
五、复试要求及程序
1.复试确认
参加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发送是否参加复试的邮件到邮箱yzb@ms.giec.ac.cn,邮件主题为:2023-姓名-意向研究室-笔试科目-复试确认;如有放弃复试的考生,请在邮件中说明放弃复试的原因,同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当天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并对复试资格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材料有:
(1)准考证、身份证。
(2)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提供复印件。
(4)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材料,例如获奖证书、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等。
(6)《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要求手工填写,内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签名。(附件1)
(7)《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附件2)
(8)《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落款手工填写,字迹工整。(附件3)
3.复试的内容
我所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内容包括科研综合能力、英语复试、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等方面的考查。
(1)科研综合能力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述的逻辑性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的试验、计算机操作(针对某些专业)等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情况选考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时间为2小时,由研究生部组织。专业面试,由导师复试小组组织。
(2)英语复试包括英语笔译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英语笔译,时间为30分钟,占60%,由研究生部组织。口语测试,占40%,由各复试小组组织。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 纪律要求
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录像录音、严禁将笔试试题及材料、面试问题等发给与本人考试无关的人员;严禁获取影响考试成绩的他人帮助;严禁使用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考试违规处理,且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 复试时间
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具体日程详见《2023年广州能源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第一批)》(附件4),其它批次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英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译占60%,口语占40%)×2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所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所主页研究生教育专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七、体检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