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原则,以科学规范的考核程序,提高优良考生的选拔效率。
二、组织领导
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研究生部会同各研究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年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科大硕士复试工作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考生初试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我所网站发布),实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考生范围:达到我所复试线(包括单科线和总分线)的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达到国科大“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我所一志愿考生。
2、复试形式:2023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以下复试安排完成相关事项。
3、复试安排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核、 提交复试材料 |
3月29日9:30-11:00 |
海洋所综合楼五楼小会议室(509房间) |
出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审查 |
复 试 |
3月30日 |
详见复试分组(请提前熟悉复试地点) |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复试组安排进行复试 |
复试结束 |
4、复试分组
复试小组 |
考生范围 |
时间 |
地点 |
复试组秘书老师邮箱 |
物理海洋组 |
报考物理海洋学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9:30 |
海洋所5号楼411会议室 |
zhengjie@qdio.ac.cn郑老师 |
生物水产组 |
报考海洋生物学、水产养殖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8:30 |
海洋所综合楼5楼小会议室 |
klemb1@qdio.ac.cn田老师 |
海洋地质组 |
报考海洋地质、地质工程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9:00 |
海洋所2号楼2楼会议室 |
saren@qdio.ac.cn高老师 |
生态环境组 |
报考海洋生态学、环境科学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8:30 |
海洋所2号楼4楼会议室 |
yzxu@qdio.ac.cn 徐老师 |
腐蚀防护组 |
报考海洋腐蚀与防护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9:00 |
海洋所2号楼5楼会议室 |
yuteng@qdio.ac.cn于老师 |
生物医药组 |
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8:30 |
海洋所标本馆3楼305会议室 |
klemb-cas@qdio.ac.cn王老师 |
环境工程组 |
报考环境工程专业的考生 |
3月30日上午10:00 |
海洋所2号楼4楼会议室 |
yzxu@qdio.ac.cn 徐老师 |
注:复试考生顺序由复试小组秘书老师在复试前告知。复试具体开始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将由复试秘书通知。
5、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1)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生);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最近版,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公章)。
(2)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考生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模板见附件),纸质版自行打印报到时提交。并将个人简历及自述word电子版、个人简介PPT(内容可依据个人简历及自述内容,不超过3M,时间约3分钟)于3月27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各组秘书老师邮箱(详见复试分组)并抄送yjsb@qdio.ac.cn(邮件主题、附件名称统一以“姓名+报考导师”命名)。
个人简历中意向导师不可空,导师信息可在海洋所研究生教育网站-导师简介-硕士生导师栏目查看,原则上所选导师必须是本人报考专业所在栏的导师。
(5)《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模板见附件,仅填必填项),填好后纸质版由考生报到时统一提交。
6、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的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原件(模板见附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同时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它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材料。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1)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重点考察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以及运用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
(2)综合素质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参加科研活动的情况和工作业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它潜质、特长等。各复试小组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4)思想品德考核:依据由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政治审查表信息及面试进行。
2、组织形式
以复试小组为单位,以面试为主(是否有实验由各复试小组自行决定),评委由随机抽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每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的考核工作,另设1-2名工作人员作为秘书。
3、复试权重及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进行。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自行在居住地附近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检查项目包括:血压、脉搏、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血常规、转氨酶检测、心电图、胸透等。最迟在我所发布录取名单前须将提供帖有本人免冠照片、加盖医院骑缝章的体检报告(可使用附件模板,也可医院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yjsb@qdio.ac.cn(邮件主题“姓名+体检报告”),纸版于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顺丰寄送到海研所(地址详见联系方式)。录取考生入学后,将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发现体检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的原则。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查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根据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复试后确定考生的指导教师。
3、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4、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新生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