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初试成绩要求
1、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6分,且单科分数达到国家线一区分数线要求;
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代码 |
一志愿面试分数线 |
民商法学 |
030105 |
法学国家线 |
公共管理 |
120400 |
管理学国家线 |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国家线(一区考生)
学科门类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总分(A类) |
法学 |
45 |
68 |
326 |
管理学 |
47 |
71 |
340 |
2、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总分达到国科大专业线,即《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安排
时间:2023年3月25日 9:00-12:00
地点: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综合楼109会议室
四、复试内容
包括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两部分内容占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的权重分别为:英语能力30%、综合素质能力70%。
(一)英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运用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未来培养潜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五、复试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
1、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专门机构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复印件按照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的顺序,用订书机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交;
2、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15份;
3、硕士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15份,其中照片可以复印,考生最后一页必须手写签名,见附件1;
4、政审表一份(需手写签字盖章),见附件2;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一份(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单面打印用曲别针夹好),见附件3;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7、以上材料除复试当天提交外,请于2023年3月23日之前将以上材料做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yuyang@ucas.ac.cn,邮件主题:“姓名+复试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在面试过程中,面试专家不接受考生提供的其它任何材料或推荐信函;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复试所需资料,均需存档备案,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
3、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 复试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近3个月内包括以下内容的体检报告,并于面试时提交报告原件。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一)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居家附近二甲以上医院。
2、体检内容:(1)心电图、(2)胸片、(3)尿检、(4)肝功化验、(5)B超。
(二)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
2、请考生于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将本人照片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须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方为有效;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4、上午体检的考生,请早晨不要吃任何食物(包括牛奶、豆浆和含糖饮料等);
5、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按照要求,体检时须逐科检查,不得自行放弃体检项目;
6、严禁替检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七、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政审体检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接收安排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政审与体检不合格者;
4、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5、违反考生诚信承诺及其他纪律者;
6、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通过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会在公管学院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