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脑智卓越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考生考试情况以及各类招生计划,拟定脑智卓越中心硕士复试分数线如下所示:
|
公共课 |
专业课 |
总分 |
神经生物学 |
≥50 |
≥90 |
≥337 |
计算生物学 |
≥50 |
≥85 |
≥329 |
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分数线须符合国家公布分数线。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还需满足中国科学院大学的要求。
三、复试时间及形式
1. 面试时间:3月21日(学术型硕士)、3月22日(专业型硕士);
2.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有关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上线考生。请考生近期注意查收邮件,并在复试工作完成前保持手机畅通。
四、复试原则和办法
1. 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 采取差额复试;
3.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和英语测试。
1. 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他潜在能力等;
3)读研动机、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4)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2. 英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六、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1. 脑智卓越中心招生领导小组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在计划内录取;
2. 复试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