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59 |
76 |
300 |
070704 |
海洋地质 |
58 |
100 |
350 |
070801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45 |
90 |
300 |
0709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55 |
90 |
325 |
070902 |
地球化学 |
41 |
75 |
300 |
070904 |
构造地质学 |
45 |
90 |
300 |
070905 |
第四纪地质学 |
45 |
90 |
300 |
077601 |
环境科学 |
49 |
64 |
289 |
077602 |
环境工程 |
49 |
64 |
289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53 |
83 |
285 |
特别说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分数线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分数线标准执行
一、复试安排
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线下复试形式分批开展。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4日-25日,其他批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第一批复试时工作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及地点:3月24日下午14:30,到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标本楼308会议室进行考生资格审核。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3月25日上午7:30,在所大门口的综合楼1楼集合(空腹)。
3、复试:3月25日下午14:00,具体分组和时间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及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4日报到时要求携带《准考证》、可上网智能手机,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查验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往届生可交复印件;
3、《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1份(A4纸双面打印),要求内贴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4、《考生政审表》(附件2)1份,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其他材料,例如英语四、六级、科研成果、创新实践活动材料等复印件;
6、一寸照片2张(用于体检表),体检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材料一经提交不再退还。
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硕士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2、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研究生部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各实验室具体实施复试,并根据导师所在实验室对复试考生进行分组。
3、根据国家分数线,结合单位招收计划,在生源充足的专业以不小于1:1.2的比例确定我所的基本分数线。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84名(其中预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约18名),目前已招收学术学位硕士推荐免试生13名,专业学位硕士推荐免试生2名。具体招生人数需根据国科大下达指标进行调整。
三、复试时间、形式安排
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线下复试形式分批开展。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报到,次日(3月25日)复试,具体安排见《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其他批次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及提交材料
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考生在3月24日报到时要求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往届生可交复印件;
3、《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1份(A4纸双面打印),要求内贴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4、《考生政审表》1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其他材料,例如英语四、六级、科研成果、创新实践活动材料等复印件;
6、一寸照片2张(用于体检表),体检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等。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复试为口试,由考生单独面对复试小组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培养潜力。同时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治学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回答英文提问的方式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英语听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公共英语听力水平。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日常英语会话水平,可适当加入少量专业英语。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体检。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进行。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复试成绩占80%,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占2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中,考生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2、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所将按专业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察以及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科大审批。复试通过、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报国科大审核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