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外语系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统考复试工作将于2025年3月2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国科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 复试内容及形式
1.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比例不低于120%。
2. 复试内容包括业务素质考核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其中业务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
3. 复试采用综合问答形式,面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其中包含考生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复试工作语言为英文。
三、复试条件
凡一志愿报考外语系,达到外语系官网公布的202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外语系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经外语系评审小组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复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核
复试提交材料内容如下(请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1. 个人简历及自述表(请务必附个人无修图证件照片)(请下载附件填写并签字);
2.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请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复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半身照(身份证不得遮挡面部);
3. 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封面、带照片的内页、学籍注册页扫描在同一页面)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往届生);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如专四专八证书、CATTI考试证书、雅思托福考试总成绩及分项成绩证明等;
6. 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已公开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7. 政审表(请下载附件,需加盖公章;请学院或档案所在单位使用信封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8. 各类获奖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
以上材料除第 8项外,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交,请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后附。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在复试报到时携带并现场提交6份(成绩单可只提供一份原件,其他5份可使用复印件;政审表无需提供复印件,提供1份密封后的原件即可),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外语系将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请务必将以上材料原件携带至复试报到现场)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时间安排
1. 复试报到:3月28日上午9:30-10:30,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11室。报到时需提交材料并查验证件原件:⑴有效身份证件; ⑵准考证;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历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及学籍验证报告。所有考生报到后将进行顺序抽签。
2. 复试:3月28日13:00,复试顺序以报到时抽签顺序为准。请各位考生于3月28日12:45到办公楼候考,具体地点以当日公布为准。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资格确定及名单公示
1. 总成绩核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由英语综合运用能力(30%)、专业知识(30%)、综合素质(40%)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3.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拟录取名单将在外语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