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学术“近亲繁殖”,要站在学校治理体系的角度进行综合改革,提高改革的制度化水平,形成开放的文化。
湖南大学[微博]日前出台新规,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直接留校。这一事件能成为新闻,令人感叹。早在20多年前,人们对“近亲繁殖”不利学术发展,就已经形成基本共识。事实上大学也逐步把解决“近亲繁殖”问题纳入改革范围。尤其进入本世纪后,不少大学陆续出台了避免“近亲繁殖”的举措,许多“985工程”大学明文规定本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留校。但是从全国高校总体而言,问题一直未能根治。这反映学术“近亲繁殖”还有生存土壤,也说明改革的艰巨性。
博士毕业生直接留校制度之所以能够在有些大学存续,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是师资供求关系为它提供了客观条件。自从上个世纪末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轨道,规模成倍扩张,对师资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留下本校的博士毕业生是补充师资最便捷的办法。再加上近年来对大学的各种评估,都把教师队伍中博士学历占比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强化了大学留本校博士毕业生补充队伍的需求冲动。在博士毕业生的人才流动市场上,还存在一个怪现象——层次等级结构化的大学体系使得人才流动单向化。顶尖的“985工程”大学以有没有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学历为新进师资的门槛,一般的“985工程”大学以有没有顶尖的“985工程”大学的博士学历为新进师资的门槛。以此类推,层层向下流动。而上一层次大学的博士毕业生供给量总是少于本层次大学需求的,加上部分大学认为要不到上一层次大学毕业的博士生,还不如要自己大学毕业的博士生,自己学校的学生知根知底,更加可靠。这就为一些大学留本校博士毕业生提供了空间。
完全把博士毕业生直接留校现象归咎于供求关系,未免太简单了。其实,大学内部利益共同体的存在,也是这种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现代大学的学术已经高度利益化了,内部群体的竞争性越来越强。在这种格局之下,一个学术亚群体或者次亚群体要保证竞争的实力,要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就会想方设法安排“自己人”。很显然,留自己的博士生就是确保竞争实力最好的办法。当然,不能忽略的还有文化因素。中国古代学术讲究学派传承,重视门法、家法的“纯洁”。虽然这在学术特色形成和发展上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在现代学术条件下,其封闭性的负面功能大于积极意义。而在当今的中国大学,传统学术文化观念的影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用人习惯又或多或少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制约着人们的行动。
湖南大学新规给了我们一个信号,改革正在进行时。不管怎么说,改革条件也已经相对成熟。博士生培养规模的扩大,高校招生规模的放缓,师资学历结构状况的“好转”,“海归”博士的增量,使得师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重视提高质量的大环境下,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成为必需。在越来越开放的学术“市场”中,具有多样性的学术共同体更具有竞争优势。政策鼓励“杂交优势”,评估价值取向趋向内涵性追求,新大学治理体系的构建,都是促进改革的有利条件。
趁势而上,攻坚克难,首先还是要转变观念。无论学校、院系领导还是学术领头人,要有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开放的观念,要克服狭隘功利主义倾向,克服陈旧的门阀思想。博士生也要改变观念,从有利于未来学术潜力发挥的角度来看待留校问题。其次,要站在学校治理体系的角度进行综合改革,提高改革的制度化水平,形成开放的文化。再次,应从实际出发,避免一刀切、硬着陆。要注意学科的差异,尤其是对那些极少量的“只此一家”的特色专业与方向,延续“香火”部分还需要留得真传的“自家弟子”。另外,公共政策如何适度控制博士培养规模,如何促进人才流动,如何拓宽博士毕业生就业通道,这些也是改革外部环境条件所不可少的。(熊庆年 作者系复旦大学[微博]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复旦教育论坛》杂志执行副主编)
《中国教育报》2014年5月7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