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解读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林露)今年9月新一轮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今天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评审办法。根据评审办法,研一学生可以参评,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还可多次获得该奖学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为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研一新生、公派出国留学[微博]研究生可以参评
根据评审办法,研一学生可以参评,这与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大一新生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不同。评审办法提出,对于新生可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并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此外,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不能参评
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一是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二是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是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各有侧重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强调,高校应根据学校自身情况,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