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官网复试形式及内容说明:
一、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
复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体检。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复试方式
采取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3、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面试×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5)×5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原则
采取“双向择优选择”的原则:复试小组按专业划分,考生填报复试小组志愿(只能报一个志愿),各复试小组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排序前后优先录取。
二、准备复试所需书面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准备以下书面材料,随身携带来参加复试:
1) 个人简历5份;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复印件5份;考研成绩单(研招网或各省市教育官网、高校截图)1份;
2) 一寸证件照1张(请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和毕业学校);
3) 准考证、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份。
4) 政审表(表格见附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
三、复试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5月19日(周二)下午9:00~10:00
地点: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1楼143会议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4号楼
(报到时需要查验身份证与学生证原件;核查考研初试成绩;交政审表)。
2、卫星创新院情况介绍及导师介绍
时间:5月19日(周二) 上午 10:30~11:30
地点: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143会议室
3、考生填报志愿
时间:5月19日(周二)上午11:30~12:00
地点: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143会议室
志愿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4、专业面试
时间:5月19日(周二) 下午13:00~15:30
地点: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108、143会议室(注:请随身携带复试材料)
5、宣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时间:5月19日(周二) 下午16:30
地点: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143会议室
6、选导师
时间:5月20日(周三) 上午9:30-12:00
7、体检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居住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或专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当天要求空腹,体检表上贴近期免冠彩照,并由体检机构加盖骑缝章。
在规定期限内,将纸质版体检报告原件及纸质发票快递至我单位。
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文件执行。
提示:
1、 复试采取口试(无笔试)的形式进行;
2、 专业面试内容为考察学生本科期间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分析问题能力,思维反应、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
3、 面试成绩(百分制)=英语口试成绩(满分1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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