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宣扬主观真理论。主观真理论有两种典型表现: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思想形式",是"社会地组织起来的经验",凡是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实用主义认为"有用即真理",把真理的有用性与真理本身等同起来。它们共同的错误都是否定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虽然由于主体认识角度和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是正确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乃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这种至上和非至上、无限和有限的对立统一,决定了作为认识、思维成果的真理,也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义又要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认为人们可以一下子穷尽绝对真理,把已有的理论看成永恒不变的教条。这种绝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教条主义和思想僵化。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客观性,怀疑科学理论的可靠性,把真理看成是主观随意的东西。这种相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怀疑主义和诡辩论。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黑格尔曾以下雨好不好为例说明真理的具体性,抽象地、简单地说下雨好还是坏,都不是真理。如果久旱逢甘霖,说下雨好才是真理,因为它符合客观实际;如果霪雨不止,再说下雨好就不是真理,而成为明显的谬误。
3.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发展的过程,不仅是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是相伴而生的,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包含,又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1.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这种情况决定了检验标准既不能在纯粹主观范围内去寻找,也不能在纯粹客观范围内去解决,而只能是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逻辑证明是根据前提条件推断出某种结论的思维过程,它是探索真理、论证真理和扩大真理范围的重要手段,是对实践标准的一个重要补充,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只能证明前提条件与结论的一致性,而不是证明它的真理性,即不能证明它们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否一致。同时,逻辑证明中使用的逻辑过程,也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获得真理性。
2.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被以后的实践作出裁决。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1.实践活动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人们只有按照真理办事,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的价值目标。任何实践活动都是上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2.价值及其特性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具有最大的普适性,是对各种特殊的价值现象的本质概括,即概括出其中所包含的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价值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另一方面是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价值是在二者的关系中发生和形成的。
价值的特性有四个方面:
①价值具有客观性。②价值具有主体性。③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④价值具有多维性。
3.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评价性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价值评价的特点主要有:
①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
②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
③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
价值评价的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
4.价值评价的功能
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首先,价值评价作为人们对自身的客观需要和要求的自觉反映,是推动实践不断实现价值的精神驱动力量。其次,价值评价作为实践的主体尺度是实践发展的规范因素。最后,价值评价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实践活动发展的导向因素。
5.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当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6.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
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两大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①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②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③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
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
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引导、相互结合、相互过渡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