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心各类招生计划及考生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复试规程并组织实施。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应由至少5名及以上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三、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和复试分数线
1.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
2.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邮件另行通知)
3. 复试分数线:
学术型硕士 |
生物学 |
公共课≥45 |
专业课≥85 |
总分≥310 |
生态学 |
公共课≥38 |
专业课≥57 |
总分≥279 |
|
专业型硕士 |
生物与医药 |
公共课≥38 |
专业课≥57 |
总分≥273 |
四、复试原则和复试方法:
1.考生均参加线下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采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1:2之间。
3.复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5:5的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五、复试内容
(一)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报到时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此外,还须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往届生须递交学位和学历证书,应届生请带好学生证。以上各原件用于报到时交验,并各提交一份复印件。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一份。
3.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一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考生个人简历情况表。
5.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专业及综合能力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和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他潜在能力等。
3.读研动机、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4.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三)英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1. 拟录取考生面试结束后可自行前往学校、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和体检表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1.面试小组应综合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等全面考察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