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根据2023年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制定本规程。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及外语听说能力,从中选拔优秀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三、复试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线下分组复试:
1) 学术型硕士面试小组
2) 专业型硕士面试小组
二)调剂考生根据需求按招生专业线上面试。
四、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业务能力测试
3、综合素质与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科研、社会实践等;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综合面试;
六、复试评分规则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分组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占9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为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50%。根据录取成绩排名顺序,按各考试科目组确定的招生名额,从高到低录取。
七、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